各学位点、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5年第三批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查重、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毕业、学位授予等各环节按《关于2025年第一批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查重、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执行。
二 、时间安排
序号 |
事项 |
时间 |
1 |
预答辩 |
11月15日前 |
2 |
查重 |
11月18日前提交查重版学位论文 |
3 |
评阅 |
11月20日前提交评阅版学位论文、中文摘要等材料 |
11月21日-12月10日评阅 |
4 |
审核创新成果完成情况 |
答辩前 |
审核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申请 |
5 |
答辩 |
12月15日前 |
6 |
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12月19日前 |
7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预计12月底 |
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