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5年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2025年第一批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查重、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现将2025年第一批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查重、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研究生答辩前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且取得相应学分。二级培养单位在预答辩前认真审核研究生培养计划中课程(含总学分、学位课学分、非学位课学分等)、独立环节、开题、论文中期检查等各环节的完成情况,填写《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对于培养计划未完成,仍申请预答辩及后续相关环节的研究生,须由本人书面证明能够在答辩前完成培养计划等环节内容,并承诺答辩前仍不能完成培养计划相关要求,则不得参加答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自负。相关材料经导师、二级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预答辩
预答辩形式由各二级培养单位自行安排,须线下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 研究生提出预答辩申请,导师、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同意。
2. 二级培养单位邀请专家组成预答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一般由3或5名具有硕导及以上资格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导师不得作为评审小组成员或秘书。评审小组组织预答辩,对学位论文质量把关,填写《预答辩意见书》(附件2),提交二级培养单位。
三、首次查重
各二级培养单位收齐通过预答辩研究生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后,统一提交研究生处邮箱。研究生处使用专门的重复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查重结果将及时反馈给二级培养单位。
查重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 论文格式:PDF格式(艺术专硕须同时提交Word格式)。
2. 论文内容:论文全文(含封面、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各部分)。
3. 论文命名:以“学号-作者-导师-篇名”命名(如:173101022-李四-导师-关于xxxx的研究)。
四、评阅
评阅要求参见《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修订)》第六章相关规定。查重通过的研究生填写《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附件4),提交导师、二级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提交评阅的学位论文内容原则上与查重版学位论文一致,若有修改须提交详细修改说明,经导师、二级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后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评阅申请通过后,研究生登录“厦门理工学院校际论文评阅平台”(https://11062.lwglxt.com/login/)上传评阅论文。研究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导师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教工号或手机号码。评阅论文的格式要求如下:
1. 论文格式:PDF格式。
2. 论文命名:以“11062-学号-论文题目”命名(如:11062-173101022-关于xxxx的研究)。
3. 上传评阅的学位论文须进行匿名处理,具体为:
(1)使用专门的匿名封面(附件6)。
(2)删除致谢部分,保留封面(匿名封面)、扉页、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主要研究成果等各部分。
(3)对学位论文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在学期间研究生成果清单等一切可体现作者及导师个人信息的内容进行隐匿处理(以符号“□□□”代替),并备注成果署名排序情况。
4. 研究生上传论文后,须及时提醒导师预审通过。
5. 评阅系统相关操作详见《学位论文评阅系统使用相关提醒》(附件7)。
五、答辩
(一)研究生
1. 根据评阅专家意见认真及时修改论文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附件13)。
2. 填写《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创新成果审核表》(附件8),提交本人创新成果相关材料至导师和二级培养单位。
3. 创新成果未达标,但培养计划已完成(包括课程、独立环节、开题、论文中期检查等各环节),且学位论文评阅通过的研究生可根据《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研究生〔2022〕34号)填写《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申请表》(附件10),向二级培养单位提出答辩和毕业申请。
4. 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并请导师、二级培养单位审核通过。
5. 提交《厦门理工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2份(附件12)等材料至二级培养单位审核。
(二)二级培养单位
1. 答辩资格审查
(1)再次审核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二级培养单位再次审核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特别是预答辩前未完成的研究生),再次确认并更新《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1),未完成培养计划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答辩。
(2)审核创新成果完成情况
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审核研究生创新成果审核表,填写《创新成果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9)。
(3)审核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申请
各二级培养单位认真审核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申请,填写《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1)。
2. 审核答辩申请
审核研究生信息系统中的研究生提交的答辩申请。
3. 提交答辩公告
答辩前3天将《答辩公告》(附件14)发研究生处邮箱。
4. 组织答辩
组织答辩要求参见《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修订)》第七章相关规定。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名本研究领域具有硕导资格或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具有正高级职称及硕导资格的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应为学校聘任的教职工。导师(含校外导师)不得作为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或秘书。
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表决。经答辩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作出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决议须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方为有效。
六、终稿查重
终稿查重要求参见《厦门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修订)》第五章相关规定。研究生处对终稿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查重结果及时反馈给二级培养单位。查重不合格者将取消本批次学位申请资格。
七、学位申请
(一)研究生
1. 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学位申请,并提醒导师和二级培养单位审核通过。
2. 学位申请被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确认学位信息(请慎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二级培养单位
汇总本单位相关材料,提交学位点牵头建设二级单位审核。
(三)学位点牵头建设单位
1. 召开学位点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本学位点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议时,必须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必须达到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且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2. 提交学位分委会决议及附件材料等相关材料至研究生处。
八、各阶段材料提交要求
(一)评阅前提交
二级培养单位将以下纸质材料(签字盖章版)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附件1、3、5电子版同时发研究生处邮箱。
1.《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1)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指培养计划未完成,仍申请预答辩及后续相关环节的研究生提供的书面证明);
2.《预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3)1份;
3.《同意评阅研究生名单》(附件5)1份;
《预答辩意见书》(附件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附件4)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完毕)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留存。
(二)答辩前提交
二级培养单位将以下纸质材料(签字盖章版)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电子版同时发研究生处邮箱。
1.《创新成果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9);
2.《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11);
《创新成果审核表》(附件8)、《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申请表》(附件10)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完毕)由各二级培养单位留存。
(三)答辩后提交
相关材料参见“答辩后论文修改与提交材料等相关要求”(附件15)。
九、其他事项
1.《硕士研究生论文模板(内含专硕或学硕论文封面)》(模板的决议页有更新)、《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详见https://yjs.xmut.edu.cn/info/1130/4078.htm,请注意区分艺术专硕的模板和其他学科专业有所区别。
2. 各二级培养单位须强化过程管理,认真排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3. 2022级之前各年级有资格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工作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综合大楼510室);联系电话:6291820;邮箱:yjsb@xmut.edu.cn。
研究生处
2025年4月3日
